2.
大家叫我神童。
本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会慢慢忘记我这个人。
可父母很会营销。
他们不让我去清北,让我每年继续考,这样不但能获取社会的关注还能得到政府巨额的奖金以及社交平台上赚的钱。
后面三年我每一年参加高考,出席各种活动,
三年期间我也被要求学习八种乐器,样样精通。
国内大赛获奖名单我的名字是常客。
我的每一天都被安排的鼓鼓囊囊,弟弟的每一天都快乐自由。
“妈妈,我能跟弟弟一起玩吗?”
我看着不远处弟弟因为玩游戏发出快乐的笑声忍不住羡慕。
“声声!爸爸妈妈为了培养你花了这么多心思,你怎么就一心想玩!”
“你对得起我们吗?”
妈妈一巴掌打到我的脸上,语气严厉。
那个时候我以为这是妈妈对我的爱。
十八岁的时候,我厌倦了这种日复一日的生活,我向父母提出想回乡下陪着外婆。
现在的我会赚钱,也有很多大赛的奖金。
我养的起外婆。
可是这个要求被他们拒绝并且狠狠批评一顿。
我试过悄悄离开却被他们发现。
爸爸将我狠狠暴打一顿后关进小黑屋。
我被关了很久,久到我快忘记这是我的家了。
妈妈将我放出来的那天给我看了一个视频。
视频里外婆被关在一间小屋,一个人在墙角瑟瑟发抖。
我的眼圈立马红了起来,那是我第一次发脾气,手机被我用力扔到妈妈身上,“那是你的妈妈,是我的外婆啊,她把我们养大,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你不喜欢她我可以带她走,你这样对得起外婆吗?!”
没有人回答我的话,我的反抗不起作用。
他们用外婆的生命威胁我,他们毁了我的嗓子。
我被整容成弟弟的模样去帮他高考,以他的身份参加比赛。
顾耀渐渐成为名人,而顾声则消失不见。
结束这一切的是一场大火,是外婆为我点燃的火。
我在火海中得到自由,也在火海里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