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重生了。
她穿着一身名牌,打扮得光鲜亮丽,嫌弃我只是一个低贱的农民,要和我断绝关系。
她迫不及待地投入张家父母的怀抱。
她的确不是我的孩子。
可惜,也不是张家的。
但是张家却藏着无数个像她这样的妙龄少女。
我是一个地道的牧民。
但我身处全国人均GDP最高的城市鄂尔多斯,并且从我爸手里继承了几万头羊。
富得流油。
上辈子,我严格按照我爸的嘱咐,绝不露富。
每天跟厂里的工人一起劳作,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打工人。
然后和我的女儿宋初初相依为命。
我失去了记忆,真的以为宋初初是我的亲生女儿,所以就在张家父母来认亲的时候直接将他们赶了出去。
就因为我事后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宋初初。
最后当她知道的时候,她疯了一样跑到张家去认亲,但张家已经人去楼空。
所以,宋初初将一切都怪在我身上,趁我没有防备将我活活虐杀。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才恢复了记忆,宋初初只是我抱养的孩子。
重来一次,我才知道,我亲手养大了一只白眼狼。
宋初初竟然真的以为张家是富豪,而她是丢失的有钱千金。
既然如此,她自己爱往火坑里跳,我也就不拦她了。
张家父母不仅不是什么有钱人,还是一对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