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证据都表明,张丽芳的死和李建军没有关系。
但我很快转变了思路。
李建军确实没有直接杀死张丽芳……
但如果是间接的呢?
李建军利用张丽芳的肉体,供别人进行发泄,借此进行牟利,
张丽芳不堪折磨,却又缺乏正确的自我保护观念,最终选择了自杀。
我突然想起了她提到的“害怕”一词。
李建军通过某种方式给她洗了脑,所以她害怕的并不是他……
而是那些嫖客!
在找不到任何证据的基础上,再多的怀疑也不能当做依据。
我看了一眼时间,二十四小时的期限就要过了。
必须放了李建军。
在释放他之前,我带着最后一丝希望,坐在了他的面前。
“你的女儿,有没有受到过虐待和折磨?”
李建军的手铐被同事解开,他活动着手腕,头也不抬的说道。
“不知道。”
我强忍怒火,举起张丽芳的电子手表,在他面前晃了晃。
“这个东西,你应该见过吧?”
他的眼角抽动了一下,神色变得有些古怪。
有效果!
于是我按下按钮,当场给他播放了那段录音。
在听到张丽芳声音的那一刻,李建军的嘴巴缓缓张开,眼睛瞪得滚圆。
显然,他之前并没有听到过这段录音。
于是我给同事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将这块电子手表交给李建军。
拿到手表的那一刻,李建军的双手颤抖,嘴唇快速的蠕动着,脸色铁青。
“李建军,她为什么会有这块电子手表?”
“我攒钱给她买的,为了防止她走丢。”
我对他的话半信半疑。
因为还有一种可能,他并不是担心女儿出现意外,而是怕她逃跑!
电子手表连接手机端口之后,能够随时对使用者的位置进行定位!
“李建军,你是否强迫过张丽芳作出一些难以启齿的事情?”
他将手表攥在手心,眼神突然柔和。
张丽芳的声音,能够唤醒他的良知吗?
下一秒,他抬头看向我。
“警官,我能问一个问题么?”
“你说。”
“强奸罪,一般要判几年?”
我的心中一喜,这是要认罪的节奏?
于是我清了清嗓子。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怕吓得他不敢招供,又加上了这句。
“不过,如果罪犯有立功情节,而且还能供出同犯,也有机会减轻处罚。”
我如实回答着他,但我没有向他说明一点。
他犯下了罪行,不算是强奸,而是聚众卖淫。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直勾勾的盯着李建军,等着他开口招供。
但事与愿违。
我一根烟都抽完了,他还没说话,于是我有些焦躁的敲击着桌子。
“难道你就没有什么话想说?!”
犹豫转瞬即逝,他的眼神冰冷如初。
“别问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家伙在说谎!!
我差点骂出了声,拳头捏的咯咯作响。
等着吧,我会找出破绽的,早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