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生日那天,妈妈破天荒地带我去商场买裙子。
她指着那件短到大腿根的裙子,一脸满意:
“这款式好,店员,你帮我拿一件尺码再小一点的。”
直到我穿上勒得窒息的短裙,露出了白嫩嫩的大腿,妈妈一把拍上我的屁股:
“不知道谁生的,这么勾人!”
她忽略我难受的表情,径直和爸爸带我去一家高档餐厅吃饭。
直到打开包厢,餐桌上肥腻的男人朝我眼前一亮,我才瞬间僵住。
原来妈妈给我买裙子——
根本就不是为了庆祝我的生日。
见我没动,妈妈掐住我的腰,小声警告:
“你给我乖点,我们养了你八年,你要是有良心就不要坏我的好事!”
连一向沉默的爸爸也皱着眉头:
“这都是为了找到乐安,你别忘了,当初领养你时你答应过我什么。”
我记得的。
领养我时,他们要求我在合同上按下手印,而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
【不惜一切代价,协助爸爸妈妈找到亲生女儿唐安乐。】
现在来看,那上面分明血淋淋地刻了三个大字——
卖身契。
可那时我才十岁,又怎么会懂这些?
妈妈一进门就将我推向男人身上,任由他的手在我身上游走。
而爸爸,则是拿出那瓶一直舍不得喝的茅台,留恋地摆在桌上:
“卫总,这瓶茅台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接着又小心翼翼:
“您看,帮我们打广告找女儿那事……”
那名叫卫总的男人,忍住伸进我衣料里的手,皱着眉头:
“急什么啊,今晚验收后再告诉你们这事成不成!”
随即爸妈很识相地没聊多久,便抛下我,孤零零地留我在包厢。
临走前,我听见他们兴奋地聊着:
“太好了,我们的女儿有着落了。”
“今年我们家女儿也十八岁了,走,咱给女儿先去买几件漂亮的裙子去。”
爸爸妈妈眼底的激动几乎快溢出来,好像下一秒他们就能找到亲生女儿。
我的心情跌入谷底。
男人并没有直接扒光我的衣服,他将门锁上,乐呵呵地从裤裆里掏出一捆绳子。
丢到我脸上,命令我:
“自己把自己捆上!”
可我怎么会真的乖乖听他的?
我冲上餐桌,拿起锋利的小刀对准他,放高声音:
“你不要过来,我……我真的会——”
肥腻男人打断我,不屑的嗤笑:
“整个餐厅都是我的人,你敢动我,下一个死的就是你!”
可在他凑过来后,我还是下手了。
刀划过男人的脖颈,一道血红的口子瞬间裂开。
他吓得满脸苍白,不停的骂着“贱人”,却根本顾不上我,捂着伤口跑出了包厢。
刀从我颤抖的手中滑落。
可我还是拼命用尽最后一丝理智,打破包厢的窗户,狼狈地逃了。
可我怎么敢直接回家?
来到常去的公园,找到一个没人的长椅,我蜷缩着身体躺下。
直到路过一对母女,被牵着的小女孩好奇地看了我一眼:
“咦,为什么睡在——”
下一秒,妈妈把小女孩拉到怀里,故作生气道:
“不要老是乱看,小心人家把你卖了。”
随即提了提手上的蛋糕,温柔安抚道:
“楠楠,回家去吃冰淇淋蛋糕好不好呀?爸爸还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公主裙哦。”
“哼,我说了我还要芭比娃娃的!”
她们的声音越来越远,刚刚还在耳边的碎碎念仿佛不存在。
可我的视线依旧停留在她们身上。
如果——
她是我妈妈就好了。
我想,我不需要妈妈特地给我准备生日蛋糕,也不需要买很漂亮的裙子。
我的要求很小很小,只有一句话。
可惜,直到现在也没有人和我说一句——
生日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