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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我家突然起火,大火燎天。
谢谨文提起水桶把自己浇了个透顶,穿过火海把困在卧室里的我抱出来。
他的手臂因此留下来火烧的疤痕,难以恢复。
我在烟熏火燎中下定决定,无论要我付出什么代价,我都要报恩。
因为我这条命,都是谢谨文给的。
那天,我的养父母死在那场火海,我变成孤身一人。
我跪下来求他:「你能不能带我走。」
他一句好,便带我回家做了他的干妹妹。
我本就一无所有,寄人篱下,只能尽力为谢谨文洗衣做饭,做他鞍前马后的跟班。
高三那年他亲我一口,我便以为我得到了最好的回报。
而温婷,是突然插足的温家独女。
与其说是她突然插足,不如说是我抢占了她的戏份。
她和谢谨文相知相识,一见如故,我才发现,我和她有五分相像。
高三南极半岛生态考察团报名,十万的报名费,大手大脚的谢家少爷,支支吾吾说花不起,最后是我求他,我真的很想去,他才同意。
我没想到最后是我们三个人收拾行囊一起去了南极。
更没想到突发意外,大暴雪让所有定位设备失灵。
温婷把最好的物资留给我,让我快躲进冰洞里。
最后我得救了,温婷却失踪在了那片风雪中。
从此以后,谢谨文认定我害死了温婷,纵使我低身下气,纵使我陪伴他来到南极科考,度过七年的严寒,他依然对我冷漠无情。
谢谨文,如今我已经把命还给你了。
往后,我们互不相欠。
